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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在当场处罚中制作现场笔录的必要性
作者姓名:郑新
作者单位:郑州铁路公安处,办公室,河南,郑州,450052
摘    要:
本文着重从当场处罚程序性规定的不足和公安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两个方面 ,论述了将制作现场笔录纳入当场处罚程序的必要性。

关 键 词:现场笔录  当场处罚  程序
文章编号:1009-3192(2002)01-0088-02
修稿时间:20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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