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流动法庭断案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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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静宇.印度流动法庭断案快[J].政府法制,20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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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静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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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人说,如果没有流动法庭,印度积压的案件全部处理完毕至少需要300年的时间。 或许是受当年英国殖民者的习惯感染,印度人大事小情都愿找法院解决,这固然反映了印度司法制度相对成熟,国民法律意识较强,但由于司法环节中缺少了民事调解这一必要的补充,不管大事小情非得法官出面不可,法官们自然有些吃不消了。于是,司法部想出了开设"临时法庭"的主意,将大量案件在上报之前先进行"过滤",淘汰那些情节较轻、完全可以通过社会调解来处理的案子。"临时法庭"由非司法系统的地方行政官员组成,不过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仍然称这些流动性的调解机构为"法庭",称地方行政官员为"审判员",以体现依法办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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