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援助的功能与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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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虎.论法律援助的功能与实现[J].法制与社会,2012(20):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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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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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东辽县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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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援助其不仅能起到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于此同时还能促进底层弱势群体的,促进权益的实现,最终能够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一种互帮互助,法律援助以及社会正义的良好氛围。各国在吸收法律援助先进经验的基础之上,都在积极探索本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其中以政府资助的法律援助工作于开业律师从事的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成为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制度。政府应该积极鼓励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建立和活动,可以通过相应的奖励和鼓励机制来促进高校法律援助中心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与服务,从而和政府法律援助事业一道共同推进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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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援助 矛盾 社会正义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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