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价值分析 |
| |
引用本文: | 田淑霞.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价值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20):25-26. |
| |
作者姓名: | 田淑霞 |
| |
作者单位: | 石家庄学院马列部 |
| |
摘 要: | 我国的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最初确立于2002牟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中.该制度的建立,不仅以证据适时提出主义取代了证据随时提出主义,而且在维护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率价值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
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举证时限制度 价值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