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的司法之维——尊严诉讼下的民事程序选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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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祥雨,赵相国.人权的司法之维——尊严诉讼下的民事程序选择权[J].山东审判,2007,23(2):6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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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祥雨 赵相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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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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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程序选择权是在全球民事诉讼以“接近正义”为改革目的的背景下,为满足当事人的个性化的利益需要,由当事人在发现真实与促进诉讼之间权衡并作出选择而设计的制度。本文拟通过“功能主义与系统论”的方法论,以尊严诉讼的视角对民事程序选择权的合理性进行研究,并通过其功能定位、配套环境、隐性约束等方面的分析,试图构建中国的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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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尊严诉讼 接近正义 程序选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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