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拒付嫖资小姐报警求助 |
| |
引用本文: | 陆莉,陆静.嫖客拒付嫖资小姐报警求助[J].法制与经济,2008(3). |
| |
作者姓名: | 陆莉 陆静 |
| |
摘 要: | 因嫖客拒不支付嫖资,一卖淫女竟拨打110报警求助,以钱财被盗为由要求民警处理,结果其行为经被细心的民警识破后,小姐嫖客一起双双被处予行政拘留处罚并被追缴违法所得。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名女子报案:称其在县城某旅馆302号房被人盗走现金200元,现其已抓住盗钱之人,要求出警处理。接报后,该县公安局巡警即出警赶往某旅馆,发现报警的女子正与一名中年
|
关 键 词: | 女子 违法所得 卖淫女 公安局 民警 不支付 自治县 报警服务 中年 行政拘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