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适用非法证据排除浅析及程序完善——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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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昊飞.检察机关适用非法证据排除浅析及程序完善——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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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昊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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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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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源于19世纪末的美国,作为一项基本刑事诉讼准则,它充分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对司法公正的保障。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终在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以立法形式确立,并创造性地将非法证据排除扩展到检察审查环节,赋予检察机关排除职权。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化,检察机关适用非法证据排除仍然存在概念界定不清、程序设置不详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解析现有法律条文,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构建科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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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证据 非法证据排除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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