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业永远是阳光事业——访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赵守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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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志军.律师事业永远是阳光事业——访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赵守华[J].中国律师,2004(9):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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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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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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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赵守华坐在沙发上,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直射在他身上。记者请他换个位置,他不以为意地一笑:“律师事业是阳光事业,我为什么要躲避阳光呢?”在2003年12月29日的吉林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上,57岁的赵守华以执业律师的身份当选为吉林省律师协会第七届会长,也即首任“民选”会长。在他身上,集中了百分之九十的选票,可谓高票当选,众望所归,重任在肩。而他本人,也是在三天前才听说有可能当选。此前,省司法厅在全省律师中进行拉网式的民意调查,选举结果便已被定格。1988年做兼职律师时,赵守华是行政编制的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正处级。1992年牵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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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事业 吉林省律师协会 会长 赵守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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