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晒”落马的女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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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德华,吴明远,张业云,王林秋.被“晒”落马的女局长[J].检察风云,2013(1):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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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德华 吴明远 张业云 王林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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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94.9万元,还有445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12年9月26日,经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检察院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富顺县社保局原局长熊明(女)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熊明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同时收缴违法所得5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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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富顺县 利用职务之便 检察院 受贿罪 提前退休 收受贿赂 有期徒刑 社保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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