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沁功利主义的谬误和哈特的错误——对哈特评论的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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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王刚.边沁功利主义的谬误和哈特的错误——对哈特评论的评论[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5):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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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王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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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委党校法政部,江苏南京,2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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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边沁的功利主义发端于对刑法的讨论,随后经密尔补充修正,影响深远,争议不断。二十世纪遭到了罗尔斯正义论,德沃金、诺齐克权利理论的轮番"攻击"、围追堵截。哈特承前启后适逢其会,不但对以上各家对边沁功利主义的补充和进攻都有所述评,而且哈特1982年为《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一书所作的导言对于边沁功利主义的解读大有裨益。边沁功利主义的谬误实际上源于法律层次的划分问题,哈特的错误在于他模糊了这种划分,局限于法律语境下的权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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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密尔 哈特 德沃金 诺齐克 边沁功利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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