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额罚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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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珑艳,肖进.论日额罚金制[J].前沿,2007(1):156-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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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珑艳 肖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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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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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司法实践中,罚金刑的执行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而日额罚金制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这一难题,日额罚金制是刑罚轻缓化的进一步体现,其意义重大。通过分析,日额罚金制具有诸如体现了正义、公平、秩序,反映了罚金刑的本质等深刻的价值内涵,有较强的实行必要性。实行日额罚金制要遵循犯罪人的犯罪情节与其的经济能力相结合,体现刑罚本质及效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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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日额罚金制 价值 原则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7]1-015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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