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举证责任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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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镜羽.加班费举证责任谁承担?[J].公民导刊,2014(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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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镜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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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名言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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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问:某公司员工自2006年5月起即在该公司工作,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时间6-8小时,但直至其2013年2月离职时,公司在此期间从未向其发放过加班费,现该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主张,应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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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举证责任 加班费 用人单位 劳动者 仲裁委员会 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 承担 支付 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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