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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和谐管理的基本问题
引用本文: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胡道才,刘慎辉,张艳.法院和谐管理的基本问题[J].法律适用,2006(12).
作者姓名: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胡道才  刘慎辉  张艳
基金项目:徐州中院法院管理课题组负责的江苏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合议庭化审判建构与法院管理的良性互动”的转化成果之一
摘    要:现代社会当事人权利主体地位的凸显,对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行的法院管理体制却束缚着审判权的独立运行,自下而上的时代需求促使法院的审判建构和法院管理成为改革的重要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逐步实现合议庭、法官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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