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合同中“到达船舶”的标准及其法律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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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敬业.航次租船合同中“到达船舶”的标准及其法律意义[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3(1):7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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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敬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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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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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航次租船合同而言,确定一条船舶是否为到达船舶,将直接决定该合同能否履行以及装卸时间何时起算的问题。因此,定明判断到达船舶的标准,划清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责任,对航运实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以上考虑,笔者欲就题述问题进行一初步探讨。针对不同的合同条款及出于不同的商业目的,到达船舶的概念是有所区别的。在确定标准的问题上,应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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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航次租船合同 “到达船舶” 法律意义 装卸时间 中国 解约条款 《海商法》 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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