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法律教育“高校+公益机构”模式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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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佳,汤晓俐,唐济宇.诊所法律教育“高校+公益机构”模式初探[J].学理论,20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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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佳 汤晓俐 唐济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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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三峡学院,重庆万州,40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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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作为重庆三峡学院第五批高等教育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实践探索》成果;重庆三峡学院第一批特色学生工作项目《政法类专业大学生三成教育的有效载体--法律诊所》成果;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CCCLE2009年资助课题《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可持续发展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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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着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的引进,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果,但是也面临着使该模式进一步适应我国法律环境的难题,通过分析目前我国法学院校诊所课程开设现状,面临瓶颈,介绍诊所法律教育"高校+公益机构"模式,最终实现作为舶来品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本土化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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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公益机构 诊所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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