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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目的的认定
引用本文:
张松.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目的的认定[J].学理论,2011(17).
作者姓名:
张松
作者单位: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上海,201400
摘 要: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关键,需要单独子以证实,其产生的最后时间界限是透支之时.在司法实践中,应采用推定的方法,综合案件全部客观事实加以具体认定.
关 键 词:
恶意透支
目的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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