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经侦系统内的协作创新
引用本文:刘焱烽.论经侦系统内的协作创新[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3):33-36.
作者姓名:刘焱烽
作者单位:吉林警察学院
摘    要:经侦系统内协作是指各地经侦部门之间在侦查业务中的协作,经侦系统内协作是经侦协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经济犯罪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经侦民警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方法。经侦系统内协作不畅主要是由只重本地利益、被动接受协作等原因造成的。通过改地区协调为区域合作,建立全国性的经侦协作网络,改块状管理为条块结合,创新经济犯罪侦查的新途径,改关系协作为法制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机制等具体措施和途径,加强经侦系统内的协作创新,以适应经侦工作需要。

关 键 词:经侦  系统内协作  创新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