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上海市促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若干规定
摘    要:第一条(目的) 为了促进张江高科技园区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本市设立张江高科技园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园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办公室)。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