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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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及早安排好节假口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5号)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12月31日(星期六)、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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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事务 休假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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