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人民陪审员成为“陪衬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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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晓丹.莫让人民陪审员成为“陪衬员”[J].人大建设,2005(7):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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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晓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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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为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步入法治化轨道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各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已经陆续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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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陪审员制度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决定》 法律依据 法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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