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统一”是祖国统一的最佳途径——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制定实施一周年 |
| |
引用本文: | 晏秀英,谢志军.“和平统一”是祖国统一的最佳途径——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制定实施一周年[J].两岸关系,2006(4):6-7. |
| |
作者姓名: | 晏秀英 谢志军 |
| |
摘 要: | 2005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实施《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一、和平统一完全符合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阐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从争取两岸和平统一大局、从台湾同…
|
关 键 词: | 和平统一 反分裂国家法 祖国统一 两岸关系 全国人大 分裂势力 领土完整 国家主权 “台独”分裂势力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