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社区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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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志良.荷兰社区社会工作[J].中国民政,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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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志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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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荷兰鹿特丹市社会福利局的邀请,上海市民政局社区社会工作访问团,于1998年9月17日—26日,考察了荷兰鹿特丹市社区工作,对荷兰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及各类社会工作团体、机构的运作情况有了初步的认识。一、政府职能比较畅简鹿特丹市共60万人口,最高行政管理机关为市政委员会。市政委员会四年一届,由8个党派代表组成,共42个成员。市长由荷兰国家内政部任命,副市长(本届6名)由市政委员会选举产生。市长、副市长是专职的,市政委员会成员大部分是兼职的。市政委员会讨论决定全市的政策、重大事项,下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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