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渝办发2011]5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做好2011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推进"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应急意识、检验完善预案、提高应对能力、锻炼应急队伍、加强科普宣传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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