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来冶厂开展法制教育不搞“一锅煮”实行“分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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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锦波.华锡来冶厂开展法制教育不搞“一锅煮”实行“分餐制”[J].法制与经济,2009(15):8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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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锦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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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华锡集团来宾冶炼厂根据职工不同职位分层次,针对不同时期而有的放矢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确保法制教育收到实效。
该厂党委、纪委按照人员类别区分教育内容,对领导机关人员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管好权,用好权;对基层干部骨干着眼提高依法履职尽职的能力素质,掌握预防案件事故的法规及一般常识,杜绝经济交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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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教育 华锡集团 分餐制 教育宣传工作 教育内容 服务意识 机关人员 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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