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之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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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云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之浅见[J].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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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云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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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乌拉特前旗委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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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共产党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总结几十年来宗教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的指导宗教工作的方针。这种适应,不是要求公民放弃宗教信仰,不是改变宗教的基本教义;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在共产党的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同时自觉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教规和宗教教义;利用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服务,这是符合信教群众和各宗教自身利益的。一、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在党和政府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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