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法治意义
引用本文:李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法治意义[J].公民导刊,2011(3):29-30.
作者姓名:李林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国家意志和法律规范的形式,集中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志与社会发展规徨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徨体系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人民代表大会民主主导、各国家机关全画配合、亿万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制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模式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整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依法治国  中国共产党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立法模式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法律化  内在要求  科学立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