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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判词书写的当代反思
引用本文:赵瑞平.传统判词书写的当代反思[J].法制与社会,2010(23):291-292.
作者姓名:赵瑞平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在不断地反思教训、不断地总结经验。近年来,不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对我国法院制作的判决书提出诸多意见。普遍认为,我国判决书存在着判决书写公式化、判决理由简单化,甚至缺少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等问题。有人认为不断地吸取西方法治先进国家的经验,提高法官的理性思维、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官们撰写司法裁判书的能力。但是,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更应该让我们从我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法律文化中,尤其是传统判词书写中吸取判词书写的精华,改进当代法院判词书写,使判决书更具人性化和法理说服力。

关 键 词:传统判词  当代判词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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