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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优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冲突选择
引用本文:冀祥德.程序优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冲突选择[J].中国律师,2005(11):31-33.
作者姓名:冀祥德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摘    要:在现代刑事诉讼价值理论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被奉为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对此已成共识。但是,二者发生冲突时,如何在两个价值目标之间进行选择,尚存争议。我们认为,实现在绝对真实观中引入相对真实观、在认识论中引入价值论、理性解读刑事诉讼的利益观等刑事诉讼理论观念上深刻变革之前提下,程序优先才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冲突选择的价值追求。在现代刑事诉讼价值理论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被奉为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努力实现两者的并重或者平衡,无疑是刑事诉讼的理想或终极追求。然而,当二者发生冲突之时,如何在两个价值目标中进行取舍选择,却是见仁见智。笔者认为,程序优先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冲突选择的价值追求。理解这一问题,必须彻底走出一些观念上的误区,实现刑事诉讼理论观念上的深刻转变,必须理性解读刑事诉讼的利益观,在绝对真实观中引入相对真实观,在认识论中引入价值论。

关 键 词:程序优先原则  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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