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象行政行为法律监督的可行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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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红.对抽象行政行为法律监督的可行性研究[J].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3(Z1):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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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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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宜宾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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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是一个学理概念,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主体制定的,对后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反复适用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理论界普遍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上至国务院,下至乡政府,各级行政机关都有权依据宪法和组织法实施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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