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肖像中的个人肖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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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彦吉.论集体肖像中的个人肖像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5,7(6):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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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彦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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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浙江,宁波,315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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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集体肖像成员外第三人使用集体肖像时,若突出的是一个整体活动或事件,个人不能主张肖像权,若包装突出了人物形象,则个人有权主张肖像权。集体肖像成员外的第三人侵权时,为维护集体肖像中的个人肖像权,应当赋予全体成员共同主张肖像权的权利。一般情况下,集体肖像成员使用集体肖像不需要向全体成员取得许可。对集体肖像中的个人肖像权要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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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肖像 个人肖像权 侵权 保护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5)06-0027-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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