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规避外资公证的一多一少 |
| |
引用本文: | 周立平,周志刚.管理与规避外资公证的一多一少[J].中国公证,2012(12):38-39. |
| |
作者姓名: | 周立平 周志刚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东台市支行 |
| |
摘 要: | 我国资本项目管理尚未放开,外资企业设立、外汇资本金验资询证等列为行政许可项目.需要管理相对人提供规定的申请资料.其中个别业务需要提供公证文件。由于外汇市场复杂多变,外汇资金避险逐利。而不同公证需要的时间和复杂程度各异.外资企业应对外资外汇管理业务的公证也呈现多种性.在外资外汇业务管理中.公证具有一多一少的现象,即境外企业状况公证证明多,而代为出资公证证明少。外汇管理政策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公证文件的是。若实际缴款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不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验资询证时须提交经公证的代为出资证明。需要证明文件而未强调公证的是.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外汇登记时需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
关 键 词: | 资本项目管理 公证证明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外汇资本金 境外投资者 证明文件 行政许可项目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