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际私法领域中弱者的含义及法律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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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曲波 喻剑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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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连,116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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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弱者保护的国际私法方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6BFX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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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界定国际私法中的弱者,是探讨国际私法弱者保护的重要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本文持以下点:首先,国际私法中不宜采用“弱势群体”这一用。原因在于:第一,从语义上看,“群体”是指“持续直接交往联系起来的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群,在特上表现为‘有明确的成员关系’、‘有持续的相互交’、‘有一致的群体意识和规范’、‘有一定的分工协’、‘有一致的行动能力’五方面。”[1](P190)但事实明,“社会弱势群体并未形成真正的群体,其内部能没有组织化”。[1](P191)第二,若构成群体必然有的要求,但在国际私法的某一法律关系中,数量对弱地位的存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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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私法 私法领域 含义 弱势群体 问题 弱者保护 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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