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认罪协商程序的引进和运作情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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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小光,李琴.台湾地区认罪协商程序的引进和运作情况分析[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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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小光 李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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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2. 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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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已经朝着改良式当事入主义方向发展,为减轻法院审判压力,确保法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疑难复杂的案件中,台湾地区几经曲折,于2004年在刑事诉讼法第七编之一引入认罪协商程序,立法过程可谓激烈而艰难.台湾地区在引入该程序时参考了美、意、日等国家的规定,更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了符合本土的程序特色,司法运作过程中也给被告人科刑带来很大的利益,但是由于立法规定存有不足,导致认罪协商程序的适用并不普遍.为此,对待一项新的制度必须理性而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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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认罪协商 诉讼经济 权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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