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 出台首部生态地方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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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东省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据悉,该《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首次在立法中规定,未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约束性指标的,责任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称职等级。《条例》也明确,逐步建立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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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文明建设 珠海经济特区 地方法规 首部 自然资源资产 市人大常委会 《条例》 离任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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