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东亚新兴工业化地区的台湾经济 |
| |
引用本文: | 刘进庆,雷慧英,汪慕恒.作为东亚新兴工业化地区的台湾经济[J].台湾研究集刊,1988(2). |
| |
作者姓名: | 刘进庆 雷慧英 汪慕恒 |
| |
摘 要: | 一、问题的提法和分析的角度 (一) 批判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关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概念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书从70年代以后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当中,挑选出经济发展相当显著的十个国家(或地区),并把这十个国家(或地区)定义为新兴工业化国家。这一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定义大体上指工业生产和工业制品出口有显著增长,并随着其增长,工业部门的就业比重有所提高,国民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有迅速增长的国家。换言之,指工业化、工业制品出口、高速经济增长以及收入不断增长的发展中国家。符合这一概念规定的国家(或地区)有:南欧四国(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南斯拉夫),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