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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身份与近现代民法学——从人法角度理解民法
摘    要: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了平等主体,但是,主体的平等性不仅仅是规定于法条中的词句,它更需要深刻的反思。从罗马法、教会法、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直至近现代民法的产生,其中包含着对于主体及主体的平等性的觉悟和规范。本文通过对民法中平等主体的发展过程,认为人法在近现代民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近现代民法的重要特色。揭示了平等主体是民法的灵魂,也是民法移植过程中需要正视的重要问题。不重视主体的平等性,民法将失去其灵魂

关 键 词:平等  主体  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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