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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学习问答
摘    要:第五.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即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同时.建立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所谓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补助.目的是为了平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实施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以及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

关 键 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习问答  监督法  地方税收体系  转移支付制度  中央税收  财政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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