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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1.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通过2.201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3.法释〔2013〕16号4.自2013年6月26日起施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海事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请示》(沪高法〔201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一章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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