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财产性收入 |
| |
引用本文: | 石平平.说说财产性收入[J].前线,2008(2):36-37. |
| |
作者姓名: | 石平平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统计局 |
| |
摘 要: | 一般来说,城乡居民收入主要包括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工薪收入,是供职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经营性收入,是通过生产经营而获得的收入。转移性收入是通过二次分配无偿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收入。所谓财产性收入,则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保险、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具体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等收入;经营财产所获得的红利收入、增值收益等。通俗地说,财产性收入就是人们投资理财所获得的收益。
|
关 键 词: | 财产性收入 经营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城乡居民收入 工薪收入 增值收益 资产所有权 财产使用权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