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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兼评我国《合同法》第122条的适用
引用本文:陈珠妹.浅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兼评我国《合同法》第122条的适用[J].法制与社会,2013(26):15-16.
作者姓名:陈珠妹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摘    要: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随着社会的复杂性产生的,关于两者竞合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代表学说,主要有法条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请求权规范竞合说。我国《合同法》第122条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和改进。

关 键 词: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责任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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