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公证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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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方.关于继承公证的几点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3(20):263-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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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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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波市信业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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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众所周知,继承公证的名称经历了由"继承"到"继承权"的转变,这种转变是否科学仍有待斟酌。把握好继承公证的两大要素:即继承人和被继承的遗产,就掌握了办好继承公证的关键。本文重点关注继承公证当事人中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即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群体,对公证如何维护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提出一些建议,并对如何准确界定遗产内容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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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继承 继承公证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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