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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辨析
引用本文:丁相程,段蕊.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辨析[J].法制与社会,2013(26):291+293.
作者姓名:丁相程  段蕊
作者单位: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
摘    要:滥用职权罪是现行刑法典增设的新罪名,因此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在主体、客体等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但由于现行刑法条文对滥用职权罪的规定过于笼统,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准确定性。本文从二罪的罪过形式进行分析,认为滥用职权罪的主观表现为故意,并且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玩忽职守罪只能是过失。

关 键 词: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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