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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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相程,段蕊.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辨析[J].法制与社会,2013(26):29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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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相程 段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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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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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滥用职权罪是现行刑法典增设的新罪名,因此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在主体、客体等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但由于现行刑法条文对滥用职权罪的规定过于笼统,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准确定性。本文从二罪的罪过形式进行分析,认为滥用职权罪的主观表现为故意,并且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玩忽职守罪只能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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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故意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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