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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摘    要: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对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对吗?编辑同志:被告人陆平盗窃厂里财物折款人民币六百七十三元八角五分,海门县公安局确认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认罪态度好,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和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犯罪活动的通告》,决定对被告人陆平免除刑事处罚,并制作了《免除刑事处罚决定书》(海公刑字第1号),当众宣布。请问:公安机关如此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南通市公安局朱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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