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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死刑制度
引用本文:张楠楠.论我国的死刑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1(24):55-55.
作者姓名:张楠楠
作者单位: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西方有一句谚语,叫做“枪炮作响法无声”,这句话说明了在战争年代法律对人的约束力是很弱的,现在欧盟的成员国没有一个国家还保留死刑,因为欧盟规定了欧盟的东扩过程是一种和平的发展趋势,而欧盟认为,在和平时期是不需要死刑的,因此加入欧盟国家必须废除死刑,因此死刑制度不仅是中国自己的问题更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现阶段中国的死性制度应该怎样发展,何去何从,本文意在分析死性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应不应该保留等问题。

关 键 词:约束力  死刑制度  和平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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