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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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传慧,郑彦宁,吴春玉.美国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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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传慧 郑彦宁 吴春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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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湖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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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成就世人瞩目,美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思想基础来自于"威思康星思想",《拜杜法案》的颁布为美国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对美国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了积极影响。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美国政府除了向大学提供巨额的科研经费支持外,政府还根据大学的需求,设立了专门的服务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美国的主要公营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是"国家技术转让中心"和"联邦实验室技术转移联合体"。美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举措包括:建立科技园区、转让专利成果、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通过对美国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研究,借鉴其成功经验,以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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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科技成果转化 政策支持 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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