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地方立法要有“空杯”心态
引用本文:戴志华.地方立法要有“空杯”心态[J].人大研究,2020(7):7-7.
作者姓名:戴志华
作者单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摘    要:众所周知,地方立法发轫于1979年,当年出台的地方组织法,明确授权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地方立法自此成为一项国家制度设计。拓展于2015年,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迈入主体更多元、层级更丰富的新阶段。经四十余年发展,地方立法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力量,是省(市、区)、设区的市、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宪制权力,更是衡量地方人大工作水平和实效的直观标尺。每个地方立法主体都无比重视立法,这推动了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但也带来了唯立法而立法的问题,比如简单套比上位法,凡有国家法律就想立一部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关 键 词:地方组织法  国家治理体系  设区的市  立法法  民族自治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上位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