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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公共安全”的界定
引用本文:刘海梅.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公共安全”的界定[J].法制与社会,2010(31):154-155.
作者姓名:刘海梅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 
摘    要: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害的法益是社会的公共安全,侵害行为与危害结果是否危害到公共安全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然而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对"公共安全"的理解还有诸多不足,不同学者之间的分歧甚大,我国刑法规定公共安全的内涵可简单概括为"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关 键 词:不特定  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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