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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竞争法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法律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引用本文:秦蓁.论竞争法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法律建设中的核心地位[J].求实,2003(7):53-55.
作者姓名:秦蓁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江西,南昌,330046
摘    要:长期以来,我国竞争法立法未取得大的进展,归根结底是对于竞争法的地位及竞争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经济法是为市场服务的法,市场的活力之源是竞争,这两点决定了竞争法的核心地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要求尽快出台竞争法,加入WTO以后更进一步提出了竞争法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法.

关 键 词:竞争法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市场机制  WTO
文章编号:1007-8487(2003)07-0053-03
修稿时间:200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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