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托管期间如何认定与新单位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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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工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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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友》编辑部:我是原国有企业职工,2007年7月企业改制后被私人全资收购。因我工龄已30年以上并达到离退休时间不足5年,原国有企业与我签订了劳动关系托管协议,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交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并每月发给200元生活费。我从2007年10月被现私营企业重新聘用,有考勤卡、工资卡,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该私营企业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我与该私企是否要签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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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实劳动关系 托管协议 国有企业职工 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单位 劳动保障部门 私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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