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主体及其角色定位
引用本文:林虹,刘鸿.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主体及其角色定位[J].中国监狱学刊,2005,20(5):146-148.
作者姓名:林虹  刘鸿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市200042
摘    要:社区矫正是相对与监狱矫正的刑罚执行方法,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北京、上海等六省市展开,并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由于相关立法与现有体制上的弊端,该制度仍有许多值得改革与完善之处。本文从实施主体角度,就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决定主体、实施主体、监督主体加以深入探讨,指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主体的设置及其功能上存在缺失之处,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关 键 词:社区矫正  实施主体  角色定位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